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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对中国青年报各地记者站领导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7 00:08:05  浏览:954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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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对中国青年报各地记者站领导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对中国青年报各地记者站领导的通知
(1979年7月10日)

 

  在中央组织部、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团委的大力协助下,中国青年报社驻各省、市、自治区的记者站和驻全国铁道系统的记者已大部建立。为了使中国青年报驻各地记者在报道、反映青、少年情况和团、队工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希望你们协同中国青年报编委会,认真加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站的领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青年报驻各地记者,是中国青年报派出的专职工作人员。记者的业务工作直接对报社负责,由报社领导,各地团委给以指导;记者的政治生活由各地团委领导,党、团组织关系在地方。

  二、为了工作需要,中国青年报记者站享受县、团一级的政治待遇,相当于驻地团委的一个工作部门。各省、市、自治区团委由一名书记(党组成员)负责指导记者站工作,及时向他们传达中央和当地党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准许他们中间的正式党员记者列席有关的常委(党组)会议,参加团委召开的县一级干部参加的会议,并发给县、团一级的文件。

  三、记者站应驻地团委常委(党组)汇报中国青年报编辑部的一些重大报道意图和要求,汇报在采访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积极参加驻地团委机关的党、团组织生活,向组织和团委领导汇报思想,取得帮助。

  四、记者站一律在驻地团委办公,希望各地团委帮助他们解决办公用房和宿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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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广东省进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改革试点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广东省进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改革试点的通知
保监发〔2001〕164号

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今年4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保监会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的意见》,对保险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10月份,这项工作即进入整改阶段。

  整顿和规范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车险)市场是整顿和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行的车险费率制度已不完全适应车险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使车险费率更科学合理,并体现费率公平的原则,更好地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监会决定实行车险费率改革。改革的目标是逐步改变现行的车险费率制度,最终过渡到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因素和经营管理水平等自主制订车险费率;保险监管部门对车险费率实行备案制。因此,保监会决定首先在广东省进行车险费率改革试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保险在广东省不再作为主要险种管理。保监发〔2000〕16号文件颁布的车险费率标准作为广东省(除深圳市以外)改革试点的基准费率,保监发〔2001〕73号文件颁布的车险费率标准作为深圳市改革试点的基准费率。具体做法是:各有关保险机构(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可参照现行的费率标准(取消费率上下浮动比例的限制),依据市场因素和本机构具体情况,自主制订公平合理的车险费率,报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后使用。

  二、各有关保险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向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后的费率,如作调整,须重新备案后,方可使用。

  三、试点工作由广州、深圳保监办负责组织实施。两地保监办可根据当地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依据本通知制订改革实施细则。

  四、随文下发《车险费率改革试点指引》(附件一)和《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月报表》及填制说明(附件二),作为本次车险费率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五、有关保险机构可通过试点工作逐步积累经验,为今后实现保险机构自主制订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创造条件。

  六、广州、深圳保监办对辖区内严重侵害被保险人利益,误导投保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恶性竞争的保险机构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停业。

  七、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在试点地区,保监会原有关费率管理的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附件:1、车险费率改革试点指引

  2、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月报表

  

                        二OO一年九月六日

关于加强卫生检疫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紧急通知

质检总局 铁道部 交通部 卫生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公安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铁道部 交通部 卫生部 民航总局 公安部 海关总署
关于加强卫生检疫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铁路、交通、卫生、公安(厅、局),宁波、厦门、深圳、珠海检验检疫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海关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12月27日,卫生部通报广州市发现我国今冬以来首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疑似病例。为加强国内交通和口岸卫生检疫,防止疫情扩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交通畅通和物资运输以及春运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正常的交通和口岸出入境秩序,现就继续加强卫生检疫,预防控制非典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铁道、交通、民航、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海关等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治非典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吴仪副总理10月9日在全国预防非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国竟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加强国内交通和口岸卫生检疫,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非典疫情通过交通工具和口岸传播与扩散。
二、加强国内机场、车站、码头、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和口岸的卫生检疫,严格执行《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公共交通等侯室卫生标准》,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采取通风换气、消毒等措施,保持上述场所的青洁卫生安全。对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要按规定实施严格的消毒和卫生处理,防止污染。
三、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海关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出入境人员和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力度,严格执行口岸防治非典卫生检疫八项制度,即: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病人控制、消毒通风、疫情报告、自身防护、宣传教育制度。
四、对旅客腋下体温高于38摄氏度并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120指定的救护车送至规定的医院诊治。
五、在国内机场、车站、码头、交通工具及其等侯室和口岸发现非现疑似病人,按照卫生部《预防SARS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指导原则》和《SARS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办理。
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制,保证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落到实处。加强部门间的疫情通报制度。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疫情。

质检总局 铁道部 交通部 卫生部
民航总局 公安部 海关总署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